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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进口掺杂掺假棉”

编辑:深圳椒江坚合塑料厂  时间:2018/09/29
一、相关新闻

近期“掺假棉”涌入山东某些市场,为当地客商造成了严重损失。事实上,进口棉花品质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现象时有发生。

据当地媒体报道,今年以来,山东省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中心棉花实验室共检验进口印度棉500批,总计15.18万吨,货值4.68亿美元,检验中发现掺杂短纤维38批,共计1.6万吨,货值5175万美元,掺杂货物重量占进口印度棉花重量的11.1%。在上述38批进口印度棉花所采集的样品中,有20个批次掺杂样品比例超过10%,其中掺杂样品最高的甚至超过70%。

在全国各地检验检疫局发布的消息中,我国进口的棉花,其病虫害、有害物质、品质不合格、短重、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现象时有发生。原棉的大批量质量低下使针织企业不得不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进行杂物挑拣。那些原本想用高档棉花做出口服装的企业现在只能降级使用,经济损失巨大。

进口棉花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需求,但进口棉花质量问题不容忽视。对于企业来说,如何与国际棉花贸易规则衔接、如何抵制劣质棉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二、如何防范

汹涌涌入的“掺杂掺假棉”,让我们蒙受损失,相关部门以及企业该如何防范?

1、信用征集管理制度设立防火墙。国家质检总局于2009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对输入中国大陆的境外棉花供货企业的登记管理和质量信用等级管理制度,国内企业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境外棉花供货企业信用情况进行选择与其贸易,降低因贸易商信用问题带来的棉花质量风险。

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境外棉花企业登记名录和信用等级,对信誉度较差的供货企业提出进口风险预警。

2、企业做好防范功课。要进一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购买进口棉花前要做好市场分析,警惕进口棉掺短纤维现象,一定要及时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及时抽样检测,做到不耽误检验出证和对外索赔,在对外签订购棉合同时,尽量选择信用好的供应商,切忌只看报价,盲目进口。

如果要在保税区进口棉花,一定要注意棉花的品质条款。专家指出,看货交易无质量索赔是不可取的,应在合同中明确中棉协或中纺条款的内容,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企业进口时一定要多留神。”

首现,企业在报检时应提供国外码单以方便核对,对短重异常的批次要加大抽复秤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留样,为残损鉴定及索赔提供有力依据;其次在进口印度棉花时可增加回潮率限制条款,减少因棉花回潮率偏高造成的损失;然后要加强质量验收,最好在出口国进行预检,并在到货后即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检验;最后要积极争取权益,在出现质量、重量问题后,主动向检验检疫部门反馈信息,积极索赔,把损失减少到最低度。